緬甸目前尚無官方專利及商標網站

緬甸商標註冊的申請條件

    1 、以自然人或法人申請

    2 、提供商標的中文或外文名稱

    3 、確定商標註冊類別商品

    4 、如果您的商標為彩色,必須指定顏色

 

一、註冊商標申請所需資料:

 1 、以法人申請,提供公司營業登記證影印本;以自然人申請,提供個人身份證影印本

 2 、商標圖樣

 3 、填寫委任書,委任書必須由申請人蓋章及簽名(*需公證,並經第三國緬甸大使館簽 ,因台灣無緬甸大使館,需到香港或泰國)

4 、商標聲明書(由申請人和兩名見證人簽署)

5、申請人的詳細資料(中英文),包括國籍、姓名、地址、郵遞區號以及聯繫方式。

 

二、註冊商標時間及商標有效期限:

    緬甸商標審查時間約為2-4個月左右,保護期限為3年,3年期滿後,需繳納延展費,並再次於刊物/報紙上公告,得以繼續使用該商標

 

三、申請程序

1. 登記商標所有權聲明之註冊於緬甸商標登記註冊處

2. 審查核准後,在緬甸官方認可的刊物/報紙發布商標警告通知(依大小決定該商標的公告收費)

3. 於公告刊登後,取得緬甸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