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標申請費用:台幣19000(未稅)

 

 

香港網站: http://www.ipd.gov.hk/

香港商標法是參照英國商標法制定的,與英國同屬於英美法系。香港商標的註冊基於使用在先原則為主,申請在先原則為輔。

香港商標註冊申請條件

  1. 以自然人或法人申請
  2. 提供商標的中文或外文名稱
  3. 確定商標註冊類別商品
  4. 如果您的商標為彩色,必須指定顏色

 

一、註冊商標申請所需資料:

  1. 以法人申請,提供公司登記事項卡影印本;以自然人申請個人身份證影印本
  2. 商標圖樣
  3. 填寫委任書,委任書必須由申請人蓋章或簽名
  4. 申請人的詳細資料(中英文),包括國籍、姓名、地址、郵遞區號以及聯繫方式。

    

二、註冊商標時間及商標有效期限:

    取得香港商標受理通知書時間約為1-2個禮拜,保護期限為10年,需每10年延展。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還有6個月的寬限期。寬限期內仍未提出申請的,期滿後香港知識產權署將會對該香港註冊商標予以註銷。

 

三、申請程序:

如果您的商標只需在香港單一註冊,申請程序如下:

1、香港商標查詢
查詢香港官方的商標資料以排除擬註冊商標與在先權利商標因相同或相似而被駁回的可能性。

2、香港商標申請註冊
向香港智慧財產權局提出商標註冊的受理和審查申請。

若是商標有以下情形,則該商標無法於香港註冊: 純粹用於行業或業務中作為指明貨品或服務的種類、質素、數量、原定用途、價值、地理來源、生產貨品或提供服務的時間或貨品或服務的其他特性的標誌構成的商標;及純粹於現行的語言中或在有關行業的誠實和已確立的做法中已成為慣用的標誌構成的商標,皆不允與註冊。根據法律審查商標是否具有可註冊性,例如,是否具有顯著性。如果審查員認為商標不宜註冊,發出駁回通知。申請人可以在規定時間內予以答覆,或申請人也可以申請延長時間內進行答覆。
 
3、公告
商標通過審查後,申請人會被告知商標申請已受理並刊登在商標公告上。任何人都可以在3個月的公告期內提出異議,並陳述理由及提交相關證據。
 
4、註冊核准
經異議被裁定可以註冊的商標,或經公告沒有異議的商標將獲准註冊並下發註冊證。整個順利的申請過程(如果沒有駁回、異議等情況出現)大概需要8-12個月。